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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使用粤港澳大湾区信息共享平台异地查询住房公积金信息前进行授权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21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0-08-19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广东省佛山市
  • 生效日期: 2020-08-19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信息共享平台的使用工作,保障缴存职工个人私隐信息安全以及合法权益,粤港澳大湾区信息共享平台内其他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我市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相关信息前,须由我市缴存职工进行授权。授权方式:缴存职工登录我中心个人网厅或微信公众号进行信息查询授权。经职工授权后,对方(被授权方)通过粤港澳大湾区信息共享平台可查阅该职工住户公积金的相关信息。

  特此通知。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8月19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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