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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人社字〔2019〕296号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确定2018年度全省及各设区市城镇企业职工人均月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B类【省级】政策##基本养老金#

阅读量:14

  • 发文字号: 赣人社字〔2019〕296号
  • 发文单位: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文日期: 2019-12-03
  • 类别: 基本养老保险
  • 发文地区: 江西省
  • 生效日期: 2019-12-03
  • 业务类型: 待遇申领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按照原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总工会《关于执行赣劳社养〔2008〕15号文件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劳社养〔2008〕18号)精神,根据《江西省社会保险统计报表(2018年度)》有关数据,现对全省及各设区市2018年度城镇企业职工人均月基本养老金水平予以明确(详见附表),各县(市、区)2018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由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予以明确,以此作为处理2019年有关养老保险事项的依据。

附件:2018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12月3日


附件

2018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

单位:元/人·月

设区市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设区市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设区市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
全省2188九江2235吉安2052
南昌2438新余2222宜春1932
景德镇2398鹰潭2118抚州2059
萍乡1748赣州1964上饶1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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