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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劳社办〔2000〕201号 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湖北省企业离休人员离休金的通知

#B类【省级】政策#

阅读量:18

  • 发文字号: 鄂劳社办〔2000〕201号
  • 发文单位: 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 发文日期: 2000-02-23
  • 类别: 基本养老保险
  • 发文地区: 湖北省
  • 生效日期: 2000-02-23
  • 业务类型: 待遇申领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一、凡是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企业退休老工人,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待遇由鄂劳〔1999〕263号文规定的55元或65元调整到100元。

二、企业退职人员待遇调整,在鄂劳〔1999〕263号文件中未明确,现规定为人月增加40元。

三、调整待遇时间和所需经费来源渠道,仍按鄂劳〔1999〕263号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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