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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人社发〔2018〕41号 湖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我省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

#B类【省级】政策##降低社保费率#

阅读量:16

  • 发文字号: 鄂人社发〔2018〕41号
  • 发文单位: 湖北人社厅、湖北财政厅
  • 发文日期: 2018-09-19
  • 类别: 社保综合
  • 发文地区: 湖北省
  • 生效日期: 2018-05-01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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