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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劳社老〔2002〕186号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行业单位2002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问题的通知

#B类【省级】政策#

阅读量:22

  • 发文字号: 浙劳社老〔2002〕186号
  • 发文单位: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 发文日期: 2002-12-02
  • 类别: 基本养老保险
  • 发文地区: 浙江省
  • 生效日期: 2002-01-01
  • 业务类型: 地方规定
  • 是否有效: 全文失效


各行业单位:

为了做好行业单位2002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工作,保证行业退休待遇的平稳过渡,现就行业单位2002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行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要严格按我厅的批复规定执行。

二、2002年退休人员按原行业办法计发的基本养老金待遇增幅为20%。如2002年计发的待遇低于同类人员2001年待遇水平的,补足到2001年的待遇水平。

三、本通知执行时间为2002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2002年12月2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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