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二维码
查看公众号

浙劳社老〔2001〕185号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行业单位2001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问题的通知

#ZJSP13—2001—0027##B类【省级】政策#

阅读量:15

  • 发文字号: 浙劳社老〔2001〕185号
  • 发文单位: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 发文日期: 2001-08-07
  • 类别: 基本养老保险
  • 发文地区: 浙江省
  • 生效日期: 2001-01-01
  • 业务类型: 地方规定
  • 是否有效: 全文失效


各行业单位:

为了做好行业单位2001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工作,保证行业单位退休待遇的平稳过渡,现就行业单位2001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问题通知如下:

一、行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要严格按我厅的批复规定执行。

二、2001年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待遇增幅为15%;过渡性调节金按20元标准执行,如2001年计发的待遇低于同类人员2000年待遇水平的,补足到2000年的待遇水平。

三、本通知执行时间为2001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

二零零一年八月七日


原文链接
  • 关于我们

  • HR政策库介绍
  • 联系我们

  • 电话:400-668-5151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