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二维码
查看公众号

津人社局发〔2016〕62号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2016年度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附加保险筹资和给付标准的通知

# 医疗保险##B类【省级】政策#

阅读量:9

  • 发文字号: 津人社局发〔2016〕62号
  • 发文单位: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16-06-20
  • 类别: 基本医疗保险
  • 发文地区: 天津市
  • 生效日期: 2016-06-20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做好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附加保险(以下简称“意外伤害险”)工作,根据我市意外伤害险有关规定,结合历年意外伤害险资金运行情况,经研究决定,2016年度意外伤害险筹资和给付标准按照2015年度有关规定执行。




市人力社保局            市财政局

                       2016年6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
  • 关于我们

  • HR政策库介绍
  • 联系我们

  • 电话:400-668-5151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