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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人社局函〔2015〕347号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认定天津河西久安中医医院等服务机构医疗保险定点资质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医疗保险#

阅读量:9

  • 发文字号: 津人社局函〔2015〕347号
  • 发文单位: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15-09-21
  • 类别: 基本医疗保险
  • 发文地区: 天津市
  • 生效日期: 2015-09-21
  • 业务类型: 地方规定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2015年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服务机构定点工作实施计划》(津人社局发〔2015〕38号)规定,经服务机构申请、区县人力社保局实地核查和评议、市人力社保局组织专家集中评议、公示期接受社会举报监督等程序,现认定天津河西久安中医医院等17家服务机构医疗保险定点资质。

各定点服务机构应当按照创建医保诚信单位的标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医疗保险管理工作,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服务。市人力社保信息中心提供信息系统支持;市社保中心做好协议签订和医保费用结算管理工作;各区县人力社保局应加强对医保定点服务机构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附件:1.2015年第二批纳入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

名单

2.2015年第二批纳入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门诊

部名单

3.2015年第二批纳入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

药店名单




2015年9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市医疗保险监督检查所。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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