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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通知类政策## 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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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市政府《关于完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若干意见》(津政发〔2010〕52号),经市政府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制定了《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附加保险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2011年度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附加保险
筹资和给付标准
2.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附加保险申报给付单
据材料
市人力社保局
市财政局
市卫生局
二O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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