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局(集团总公司)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劳动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国资委、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推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的补充意见》(津劳社局发〔2007〕90号),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对2007年内先后两批命名“天津市A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的单位进行复查确认,决定保留北方国际集团天津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有限公司等737家企业“天津市A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
附件:天津市A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名单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总工会 市国资委
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市工商联
二OO九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