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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社办函〔2008〕431号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养老保险等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试运行的通知

#B类【省级】政策## 养老保险#

阅读量:7

  • 发文字号: 劳社办函〔2008〕431号
  • 发文单位: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08-11-11
  • 类别: 基本养老保险
  • 发文地区: 天津市
  • 生效日期: 2008-11-18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失效

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及有关单位:

按照我市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要求,今年初开始了劳动保障管理信息系统二期工程二步第二阶段的建设,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监督、农村养老保险、职业技能培训等业务应用软件的开发和业务经办规程的编写及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业已完成,基本具备了试运行条件。现就系统试运行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试运行时间

(一)自2008年11月18日起,在市局和各区县全面进行测试运行。

运行地址:http://10.6.1.12:7006/lemis/logondialog.jsp

用户权限在培训时已经给部分人进行了授权,如果再有需要的请填写权限分配表,报到信息中心。

(二)自2008年12月1日起,在小型机上进行试运行。

运行地址:http://10.6.2.91:7004/lemis

如有变化,我们将在测试系统上进行通知。

二、有关要求

(一)测试运行和试运行期间,实行“双轨”运行制度,手工办理方式与网上办理方式同时进行。

(二)为推动系统应用,建立系统应用情况月通报制度,通报各区、县网上业务办理情况。

(三)各区、县业务操作人员在测试运行和试运行中,遇到有关业务经办规程问题请与市局业务主管处室联系;有关硬件网络、应用软件、数据等问题,须及时填写《劳动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应用问题卡》并反馈到市局信息中心。

三、有关事项

请各区、县业务操作人员在劳动保障系统内部工作交流平台(http://10.6.1.25)中下载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监督、农村养老保险、职业技能培训业务经办表单和操作手册。

硬件网络问题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阎  禹  23030918-8940

王  超  23030918-8935

应用软件和数据问题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基金监督        李  扬  23030918-8957

农村养老保险    陈雪冬  23030918-8955

养老保险        吴东华  23030912

工伤保险        吴东华  23030912

职业技能培训    吴东华、陈雪冬、杨晶


附件:劳动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应用问题卡


二OO八年十一月十一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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