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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劳社局函〔2007〕421号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认定武清区第二人民医院和静海县大邱庄医院生育保险定点资质医疗机构的通知

# 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0

  • 发文字号: 津劳社局函〔2007〕421号
  • 发文单位: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07-12-26
  • 类别: 生育保险
  • 发文地区: 天津市
  • 生效日期: 2007-12-26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各定点医疗机构及有关单位:

根据《天津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津政发〔2005〕69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经审查,武清区第二人民医院和静海县大邱庄医院具备助产技术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质,现认定为我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特此通知。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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