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二维码 查看公众号
# 医疗保险##B类【省级】政策#
阅读量:13
微信扫码进行分享
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及有关单位:
为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管理工作,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津政发〔2007〕64号),我局制定了《天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七年九月二十四日
天津-基本医疗保险
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合集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