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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劳局〔2006〕380号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放宽家庭病床设立条件的通知

#津劳局〔2006〕380号##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8

  • 发文字号: 津劳局〔2006〕380号
  • 发文单位: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06-12-08
  • 类别: 社保综合
  • 发文地区: 天津市
  • 生效日期: 2007-01-01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各委、局(集团总公司),各定点医疗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方便参保人员就近就医,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负担,现就放宽家庭病床设立条件通知如下:

一、设立家庭病床的年龄条件由原70岁调整为60岁。

二、设立家庭病床的病种范围由原四种增加到六种,增加的病种为:恶性肿瘤晚期伴其他系统疾病、脑血管病导致偏瘫。

三、本通知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二OO六年十二月八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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