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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劳局〔2006〕380号##C类通知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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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各委、局(集团总公司),各定点医疗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方便参保人员就近就医,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负担,现就放宽家庭病床设立条件通知如下:
一、设立家庭病床的年龄条件由原70岁调整为60岁。
二、设立家庭病床的病种范围由原四种增加到六种,增加的病种为:恶性肿瘤晚期伴其他系统疾病、脑血管病导致偏瘫。
三、本通知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二OO六年十二月八日
2024-06-26 阅读量: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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