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二维码
查看公众号

津公积金委〔2014〕6号 天津市管公积金 关于废止《天津市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管理办法》的通知

#B类【省级】政策#

阅读量:9

  • 发文字号: 津公积金委〔2014〕6号
  • 发文单位: 天津市管公积金
  • 发文日期: 2014-09-09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重庆市
  • 生效日期: 2014-10-01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区县、委局(集团公司)、驻津单位:

   经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天津市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管理办法》(津公积金委〔2011〕5号)于2014年10月1日废止。住房公积金封存管理按《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2014年9月9日

原文链接
  • 关于我们

  • HR政策库介绍
  • 联系我们

  • 电话:400-668-5151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