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二维码
查看公众号

陕劳社发〔2001〕157号 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解决两航起义人员退休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劳社发〔2001〕157号##B类【省级】政策#

阅读量:11

  • 发文字号: 陕劳社发〔2001〕157号
  • 发文单位: 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 发文日期: 2001-04-26
  • 类别: 社保综合
  • 发文地区: 陕西省
  • 生效日期: 2001-01-01
  • 业务类型: 待遇申领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市、地劳动局、财政局、人事局,省级各有关厅、局,中央驻陕有关单位: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人事部《关于解决两航起义人员退休待遇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 25号)规定精神,现对原中国航空公司、中央航空公司(以下简称两航)起义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如下:

自2001年1月1日起,我省参加两航起义的退休人员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或原单位支付的2000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低于我省2000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月均养老金850元的,其差额部分予以补齐;高于的,不再调整。补足差额所需资金,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的,由原渠道解决;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列支。

2001年4月26日

原文链接

相关专题

全国及部分省市退休待遇相关政策合集

全国及部分省市退休待遇相关政策合集

本专题收录全国及部分省市退休待遇相关政策。
  • 关于我们

  • HR政策库介绍
  • 联系我们

  • 电话:400-668-5151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