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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人社函〔2014〕627号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二〇一三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函

#陕人社函〔2014〕627号##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6

  • 发文字号: 陕人社函〔2014〕627号
  • 发文单位: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文日期: 2014-07-25
  • 类别: 个税薪酬
  • 发文地区: 陕西省
  • 生效日期: 2014-07-25
  • 业务类型: 个税薪酬和税收相关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省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2013 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6955元。

2014年7月25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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