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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人社发〔2018〕30号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调整曾参加中印边境自卫反击战军队退役的企业退休人员高原作战生活困难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人社发〔2018〕30号##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6

  • 发文字号: 陕人社发〔2018〕30号
  • 发文单位: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
  • 发文日期: 2018-06-25
  • 类别: 社保综合
  • 发文地区: 陕西省
  • 生效日期: 2018-01-01
  • 业务类型: 待遇申领
  • 是否有效: 全文失效

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对曾参加中印边境自卫反击战军队退役的企业退休人员高原作战生活困难补贴进行调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符合陕人社发[2015] 6号文件规定并已按月领取高原作战生活困难补贴的曾参加中印边境自卫反击战军队退役的企业退休人员。

二、调整标准

高原作战生活困难补贴每人每月增加12.48元,调整后月标准为239.32元。

三、资金来源

增加高原作战生活困难补贴所需资金由省财政负担。

四、本通知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

2018年6月25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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