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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人社发〔2015〕24号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退休抗美援朝志愿军老战士生活补贴的通知

#陕人社发〔2015〕24号#

阅读量:9

  • 发文字号: 陕人社发〔2015〕24号
  • 发文单位: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财政厅
  • 发文日期: 2015-03-24
  • 类别: 基本养老保险
  • 发文地区: 陕西省
  • 生效日期: 2015-01-01
  • 业务类型: 待遇申领
  • 是否有效: 全文失效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财政局,西咸新区管委会办公室、财政局,韩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级各有关厅、局,中央驻陕各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对企业退休抗美援朝志愿军老战士生活补贴进行调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符合陕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规定条件并已按月发给生活补贴的企业退休抗美援朝志愿军老战士。

二、补贴标准

每人每月增加24.2元,调整后月标准达到266. 2元。

三、资金来源

增加生活补贴所需资金由省财政负担。

四、执行时间

本通知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2015年3月24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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