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开区社会事务局,阳宗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局,各快递企业:
现将《昆明市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方案》 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昆明市邮政管理局
2022年3月30日
昆明市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邮政管理局关于做好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2〕13号)要求,结合昆明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强化政府责任、压实企业主责,凝聚工作合力,提升快递员社会保险水平,全面推动快递员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政策落地实施。
二 、工作目标
2022年内,力争实现本市行政区域内快递企业及基层快递网点参加工伤保险全覆盖。
三 、实施内容
( 一 ) 参保缴费
1.参保范围:快递企业应当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经邮政 管理部门许可或备案,用工灵活、流动性大的基层快递网点(指从事快递收寄、运输、投递和查询等服务的网点)可优先参加工伤保险,覆盖网点使用的从业人员。
云人社发〔2022〕13号文件印发之前已经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快递企业和基层快递网点,不在上述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的范围。
2.缴费基数和费率: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难以直接按照工资总额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的,以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作为工伤保险缴费基数,行业基准费率统一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1号)确定的二类行业基准费率0.4% 执行。实施过程中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原则由各级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使用、工伤发生率等因素,具体核定工伤保险费率并适时浮动调整。
3.参保主体:基层快递网点已办理营业执照的,可以直接办 理优先参保;基层快递网点未办理营业执照,其上一级已办理营业 执照的企业作为参保单位统一办理优先参保,承担用人单位工伤 保险主体责任。快递从业人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基层快递网点从 业的,所从业的基层快递网点应分别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快递 从业人员个人不缴费。快递企业使用劳务派遣方式用工的,劳务 派遣公司应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二)工伤保险业务
1.工伤认定鉴定: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的快递员在参保缴费期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负责办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保险待遇等申请业务。在工伤认定过程中,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云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及有关规定依法做出工伤认定结论。在工伤认定过程中,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参考商业保险公司对同一伤害事故的调查结论,及时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2. 工伤保险待遇:快递企业、基层快递网点依法参加工伤 保险后,从业人员被认定为工伤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云 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及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用人单位应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各项工伤 保险待遇。快递从业人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基层快递网点同时从业的,发生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由其实际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时的工作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快递企业、基层快递网点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发生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所发生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 及有关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信息台账,督促应保尽保
市邮政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快递企业、基层快递网点情况调查摸底排查,3月底前全面摸清用工主体基本情况、用工人数及参保情况,填写《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情况表》(附件 1)提供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邮政管理部门每月5日前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供符合条件的快递企业、基层快递网点和人员信息变化情况,督促相关快递企业、基层快递网点及时办理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手续,确保应保尽保。
(二)优化参保流程和手续,实施便民化服务
快递企业、基层快递网点到经营许可地或注册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及时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快递企业、基层快递网点提供参保材料(详见附件2)齐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 按规定及时做好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参保工作,并针对快递行业特点,优化经办流程,简化参保登记、缴费核定等业务申报材料。 社保经办机构要推进网上办、掌上查,为快递企业、基层快递网点和从业人员提供快捷、高效的服务。
(三)参保实名制管理,实现精准参保
快递企业、基层快递网点在获得经营许可或完成备案后,应于当月及时办理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手续。从业人员发生增减变动时,快递企业、基层快递网点可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或通过云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PC 端及时做好人员增减变动等业务,并同步报参保地邮政管理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邮政管理部门共同推进快递企业、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 加工伤保险工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快递企业、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依法开展工伤保险政策指导监督,确实保障快递企业和从业人员工伤保险权益。市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市快递企业、基层快递网点基本情况和从业人员情况进行摸底排查,督促各快递企业、基层快递网 点依法用工,及时参保缴费,并在官方网站公示未参保情况。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对照邮政管理部门提供的快递企业、基层快递网点基本情况,及时为基层快递网点办理参保手续,统计分析本辖区参保情况每月底前报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由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汇总后反馈至市邮政管理部门。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调依法规范。 各快递企业、基层快递网点要规范劳动用工,及时办理参保手续,并对参保人员 信息真实性负责。全网型快递企业省级公司应切实履行全网管理 责任,做好全网快递员参保工作。快递企业、基层快递网点及快递员等以欺诈、虚构工伤事故、伪造证明材料等行为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三)加强宣传培训,注重经验总结。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邮政管理部门要积极开展宣传和培训,提高政策知晓度,增 强参保积极性,提高快递企业、基层快递网点从业人员依法维权意识和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及时总结宣传参保过程中的经验做法,推进快递企业、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四)建立协作机制,强化监督检查。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邮政管理部门要建立协同机制,强化部门间数据交换和业务协同,适时通报参保情况,共同推进快递企业、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市邮政管理部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明确专人作为联络员,负责快递企业、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对接与沟通。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邮政管理部门加强督导检查,对于 未依法参保且拒不整改等损害快递员合法权益的,采取监管提示、 约谈等措施,鼓劢引导快递企业提高自有员工比例,落实快递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并将快递企业、基层快递网点参加工伤保险情况纳入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范畴。
实施中的有关问题和工作意见建议及时向昆明市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局和市邮政管理局反馈。
联 系 人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韩宇 | 63365505 |
昆明市邮政管理局 | 魏莱 | 63191016 |
昆明市社会保险局 | 李闲 | 63961132 |
附件:
昆人社通〔2022〕23号关于印发昆明市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
附件3、(厅)云南省人社厅 云南省邮政局关于做好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2〕13号)
昆明-工伤保险
昆明市工伤保险政策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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