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相关企业:
近年来,为制止和纠正违规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提前退休,我省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政策,采取了相应的措施,提前退休管理服务工作得到加强。但是,随着参保单位和人员结构的变化,工作中也遇到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规范和管理。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参保人员档案材料管理工作
参保人员档案材料是个人参保信息的重要原始凭证,关系到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权益,其真实完整度影响到个人基本养老金的计发。近期,全省陆续发现有少数企业和个人伪造个人档案,篡改原始记载,骗取养老保险待遇的现象。为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此类情况的发生,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研究和规划,从养老保险事业公平可持续发展的大局出发,积极主动向政府争取资金和场地支持,组织和指导人力资源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加强对参保人员的档案管理。对以个人身份参保或续保人员,最迟在2017年底前,要全部实现个人档案集中管理。
二、进一步规范提前退休管理服务程序
规范提前退休管理服务程序是养老保险工作依法行政的客观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程序,明确责任,便于全省统一责任追究,现完善和增加以下程序内容:
1、完善提前退休公示制度。在认真执行《关于印发职工退休审批公示办法的通知》(吉劳社养字[2001]6号)文件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并规范公示申请材料的内容和格式:(1)适当调整企业公示通知内容和格式,公示通知必须存入个人档案备查(具体见附件一);(2)完善个体参保人员公示制度,对于以个人身份参保或续保人员申请提前退休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档案资料审核通过后视情况采取公示公告栏、政务大厅滚动屏幕、报纸、电视台等形式进行公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必须将公示的情况制作成纸质版存入个人档案备查(具体见附件二)。
2、建立提前退休承诺制度。用人单位及经办人在申报提前退休时,必须填写全省统一的办理提前退休承诺书(见附件三);对于以个人身份参保或续保人员确实无法提供用人单位及经办人承诺书的,由申请提前退休本人填写承诺书(见附件四)。承诺书要存入本人档案备查。
3、建立提前退休资料存档制度。办理提前退休资格审核时使用的个人申请、公示资料、承诺书以及确认特殊工种(岗位)的补充资料都必须装入本人档案,以备相关部门稽核检查,凡是未按前述规定增加存档资料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暂不核定基本养老金,待补齐存档资料后再行办理。
4、建立提前退休责任追究制度。对用人单位及经办人、代理人事档案服务机构或申请提前退休本人利用提供虚假申报材料、隐瞒真实情况、签订虚假承诺书等欺诈方式办理提前退休的,一经发现并核定,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依法处理,并视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各市(州)和省政府批准权限下放的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按照上述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依法合规、程序严密、服务高效的工作程序,进一步加强对提前退休的管理。省里将不定期组织检查或抽查,对未按省里工作要求贯彻落实的,要予以全省通报。
三、进一步规范提前退休管理服务工作要求
各地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和教训,实事求是地从严把好审核关,要重点加强以下两方面的审查:
1、加强对提前退休工种目录的审查。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提前退休工种目录,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扩大提前退休范围,对擅自扩大工种范围的,办理手续无效,一经发现,省里将予以清退。
2、加强对提前退休原始资料的审查。对申报档案材料记载不全、涂改、缺失或存疑无法准确判断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一次性告知有关单位并限期60日内补充提供原始资料,逾期不能提供的按现有提供材料进行确认。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2月18日
长春-基本养老保险
长春市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合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