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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人社规〔2018〕2号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及老农保个人账户计息利率的通知

#B类【省级】政策## 养老保险#

阅读量:12

  • 发文字号: 黑人社规〔2018〕2号
  • 发文单位: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文日期: 2018-01-18
  • 类别: 基本养老保险
  • 发文地区: 黑龙江省
  • 生效日期: 2018-01-18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森工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规定,我省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记息年利率为1.75%,2018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老农保个人账户储存额记息年利率为1.50%。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1月18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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