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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人社厅通〔2013〕133号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调整贵州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

#B类【省级】政策## 失业保险#

阅读量:15

  • 发文字号: 黔人社厅通〔2013〕133号
  • 发文单位: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文日期: 2013-03-15
  • 类别: 失业保险
  • 发文地区: 贵州省
  • 生效日期: 2013-01-01
  • 业务类型: 地方规定
  • 是否有效: 全文失效

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贵州省失业保险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49号)相关规定,结合我省2010年已实行了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制度的实际及我省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经研究,现将我省失业保险金标准作出如下调整:各市(州)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统一为721元/人?月。请各地遵照执行。

以上标准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财政厅

2013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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