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社局,局属各单位、处室:
《厦门市“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已经局务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专项规划
目 录
第一章 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开创人社事业发展新局面
第一节 规划基础和面临形势
第二节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第三节 主要目标
第二章 实施就业创业工程,实现更高质量就业
第一节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
第二节 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第三节 推进重点群体就业
第四节 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
第五节 强化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
第六节 实施就业服务专项计划
第七节 构建就业和失业调控机制
第三章 实施人才建设工程,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
第一节 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
第二节 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智力引进政策
第三节 做好留学人才引进服务工作
第四节 完善专家及博士后管理服务
第五节 建设高技能人才队伍
第四章 实施社保提升工程,提升社保运行质量
第一节 健全养老保险制度
第二节 深化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第三节 全面实施工伤保险
第四节 完善失业保险制度
第五节 扎实推进生育保险
第六节 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
第七节 优化社会保险管理服务
第五章 实施规范用工工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第一节 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第二节 完善劳动保障监察体系
第三节 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处工作
第六章 实施人事制度改革工程,形成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
第一节 提高公务员管理科学化水平
第二节 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第三节 加强军转安置工作
第七章 实施增收增效工程,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
第一节 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
第二节 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
第八章 实施能力建设工程,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第一节 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第二节 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
第九章 强化综合保障措施,完成规划目标任务
第一节 健全体制机制
第二节 加大财政投入
第三节 做好考核评估
第四节 加强队伍建设
第五节 加强宣传工作
《厦门市“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专项规划》根据《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基本思路》编制,主要阐明“十三五”期间,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举措,是引领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的重要指南。
第一章 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开创人社事业发展新局面
第一节 规划基础和面临形势
一、规划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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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健全。加快推进社会保险制度建设,逐年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修订《厦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厦门市外来员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完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水平从2010年的1814元提高到2015年初的3118元,净增1304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从200元提高至245元,并可与最低生活保障叠加,各项养老保险待遇标准位居全国前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从2010社保年度的380元/人/年提高到2015社保年度的600元/人/年;实现厦门医保全省同城结算、厦门大病保险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同时将263家村卫生所和15家养老服务机构内设医务室纳入医保定点服务范围,方便参保人员就近就医;创建完善医保健康账户,有效激活个人账户沉淀资金。率先在全国建设全流程智慧医保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对浪费、滥用、欺诈医保基金的行为筛查和对各种不合理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实时监控,并推广应用到全国96个地级市。出台《厦门市补充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率先在全国建立补充工伤保险制度,开创全国政策性补充工伤保险先河。
(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取得新进展,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和企业集体合同覆盖面进一步提高。至2015年底,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7.51%,集体合同送审率达80%,全面完成集体合同攻坚计划“集体合同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每年动态保持在80%以上,2015年末集体合同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报审率达到80%以上”的工作任务。深入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活动,积极推进“1118”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工程建设在全市开展,即全市各区各确定至少一个街(镇)、一个社区、一条商业街(楼宇)和至少8家小微企业作为创建示范点,开展由点到面的创建工作,并逐步往深度、广度拓展。目前全市6个区共确定“1118”工程各级示范点91个,其中街(镇)、社区(村)、商业街(楼宇)各9个,小微企业共64家,创建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日益显现。“十二五”期间,全市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7129件,涉及劳动者82883人;共受理投诉举报案件44586件,解决拖欠劳动者工资64472万元,有效化解了劳动关系领域的矛盾纠纷。
……
第四节 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
建立健全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国际化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实现公共服务充分保障,市场经营性服务逐步壮大,高端服务业务快速发展,服务社会就业创业与人力资源开发配置能力明显提升。 规模逐步壮大,人力资源服务业结构更加合理,服务主体进一步多元化,各类业态发展协同性进一步增强; 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人力资源服务市场化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大幅提升,服务产品日益丰富,服务质量显著改善,规模化、品牌化和网络化水平不断提高;发展环境不断优化,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充满活力,政策法规体系、诚信服务体系、服务标准体系基本建立,监管机制规范高效。
……
第四章 实施社保提升工程,提升社保运行质量
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实现制度更加完善,覆盖面更广、基本保障更加可靠,基金运行安全有效,管理服务高效便捷。
第一节 健全养老保险制度
进一步完善我市职工、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修改《厦门经济特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根据国家和省里部署,做好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进一步提高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实现“应保尽保”。完善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稳步提高各类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切实保障其生活水平。积极推进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发展,形成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企业年金有机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
第二节 深化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进一步完善全民医保体系。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不断完善我市医疗保险制度,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在促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协同作用。修改完善《厦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健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机制。深化医疗保险支付制度改革,完善总额控制、按单病种、按服务单元、按服务项目、按人头付费等复合式的支付方式。完善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完善补充医疗保险制度。
第三节 全面实施工伤保险
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政策体系。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将机关公务员和参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职工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确保建筑业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政策落实到位。加强工伤预防工作,加大工伤保险宣传和培训力度,健全费率管理制度。优化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制度程序。加强工伤康复工作,健全工伤认定、工伤康复与劳动能力鉴定衔接机制。定期调整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水平。优化补充工伤保险制度,扩大商业保险机构在工伤保险领域的参与范围。探索完善享受定期待遇人员生存状况确认的方式。
第四节 完善失业保险制度
修订《厦门经济特区失业保险条例》。实现本市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和外来员工失业人员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在自助机和社保官网上自助办理。落实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稳定就业岗位。将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实施范围由兼并重组企业、化解产能过剩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等三类企业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
第五节 扎实推进生育保险
贯彻国家、省、市生育保险相关政策,落实生育保险待遇,确保生育保险制度稳健运行。努力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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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实施规范用工工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健全劳动标准体系,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不断提高劳动者就业质量。完善劳动纠纷调处机制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
第一节 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一、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对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监督、指导、服务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在用工季节性强、职工流动性大的行业推广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加大对产业结构调整中劳动关系处理工作的指导力度。依法加强对劳务派遣的监管。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劳动规章制度。
二、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对象,推动企业与职工就工作条件、劳动定额、女职工特殊保护等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加强集体协商代表能力建设。加强对集体协商过程的指导,督促企业和职工认真履行集体合同。探索和推行劳资恳谈会等形式,推进劳动关系双方沟通协商制度化。
三、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组织体系,建立健全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等企业代表组织组成的三方机制,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深入开展“1118”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工程创建活动。积极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
四、加强劳动标准体系建设。完善并落实国家关于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规定,规范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审批管理,督促企业依法安排职工休息休假。指导企业制定实施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定员。
……
第三节 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处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大力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专业性预防调解工作,建立完善市、区、镇(街)、企业调解工作联动机制。提升仲裁院标准化水平,简化优化仲裁办案程序,创新仲裁办案方式,确保劳动人事争议结案率达到96%。加强与人民法院沟通,积极推动裁审有效衔接。
二、推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标准化建设。加强调解仲裁效能建设,提升调解仲裁队伍专业化水平。推动仲裁派出庭建设,合理增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调解员和办案辅助人员。
……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6年5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