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二维码
查看公众号

川人社发〔2018〕33号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 养老保险## 养老金##B类【省级】政策##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阅读量:30

  • 发文字号: 川人社发〔2018〕33号
  • 发文单位: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
  • 发文日期: 2018-06-08
  • 类别: 基本养老保险
  • 发文地区: 四川省
  • 生效日期: 2018-01-01
  • 业务类型: 待遇申领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经国务院批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于今年3月联合下发了《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18号),明确从2018年1月1日起,为2017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按照上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确定。

  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我省作了认真测算分析,拟定了初步方案,已于5月底上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目前,两部正在审核中。待两部批复我省方案后,我们将及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经省政府审定后尽快组织实施,力争7月底前把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全省退休人员。

  届时,我省的调待办法及标准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正式发布的为准。在此过程中,请勿轻信任何不实信息。

原文链接

相关专题

成都-基本养老保险

成都市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合集

本专题收录成都市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

达州市-基本养老保险

达州市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合集

本专题收录达州市基本养老保险政策

宜宾-基本养老保险

宜宾市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合集

本专题收录宜宾市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
  • 关于我们

  • HR政策库介绍
  • 联系我们

  • 电话:400-668-5151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