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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人社办〔2010〕146号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和新增部分工伤医疗服务和康复项目的通知

#工伤医疗##工伤康复##B类【省级】政策#

阅读量:20

  • 发文字号: 渝人社办〔2010〕146号
  • 发文单位: 重庆人社局
  • 发文日期: 2010-07-26
  • 类别: 工伤保险
  • 发文地区: 重庆市
  • 生效日期: 2010-07-26
  • 业务类型: 待遇申领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北部新区社会保障局,市工伤保险管理中心,工伤保险医疗和康复服务协议机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市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3﹞82号)规定,为保障工伤职工工伤医疗和康复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工伤保险原执行的医疗服务项目基础上,调整和新增部分工伤医疗服务和康复项目,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部分工伤医疗服务项目支付限额标准

(一)床位费:工伤医疗(康复)服务机构按物价部门批准的床位费标准收费,且最高限额不超过三人间床位费的,工伤保险基金按实支付。

(二)空调费:每年6、7、8、9月空调降温费和12、1、2月空调取暧费,工伤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3元/日。

(三)疑难病例院外会诊费:工伤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次。

(四)骨折内固定一次性医用材料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限额不得高于医疗保险最高认定价的1.5倍。

二、新增部分工伤医疗和康复服务项目

新增52项工伤医疗和康复服务项目,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目录见附件。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重庆市新增部分工伤医疗和康复服务项目目录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件:

重庆市新增部分工伤医疗

和康复服务项目目录


序号诊疗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备注
1250304013.5镉测定(电化学法)
2250304013.5镉测定(原子吸收光谱法)
3250304013.5镉测定(钨舟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镉)
4250304013.6汞测定(电化学法)
5250304013.6汞测定(原子吸收光谱法)
6250304013.7铝测定(电化学法)
7250304013.7铝测定(原子吸收光谱法)
8250304013.8锰测定(电化学法)
9250304013.8锰测定(原子吸收光谱法)
10310300043角膜知觉检查
11250304013.b0砷测定(电化学法)
12250304013.b1砷测定(原子吸收光谱法)
13120400008静脉高营养治疗仅用于需肠道外营养禁食病人
14310510010牙外伤结扎固定术
15310511003牙体桩钉固位修复术
16310511004牙体缺损粘接修复术
17330201059.1立体定向颅内血肿清除术
18330401004.1提上睑肌缩短术
19330401004.2提上睑肌悬吊术
20330401005睑下垂矫正联合眦整形术
21330401006睑退缩矫正术
22330401006肌瓣移植加收
23330401006.8眼睑缺损整形术
24330409011义眼台打孔术
25330409012活动性义眼眼座植入术
26331008022腹壁缺损修复术
27331104013尿道重建术
28331104021尿道外口整形术
29331602010头皮缺损修复术
30331604001瘢痕畸形矫正术
31340200003日常生活能力评定
32340200015职业能力评定
33340200041脑瘫肢体综合训练
34310602001床边简易肺功能评价
35310602003呼吸肌功能测定
36340200001平衡功能检查(徒手)
37340200002平衡功能评定(电脑)
38340200005手功能评定
39340200012成套认知测验
40340200013记忆力评定
41340200014失认失用评定
42340200008言语能力评定
43340200009失语症检查
44340200011吞咽功能障碍评定
453115010、13焦虑自评量表
4631150102、4抑郁自评量表
47311400055烧伤后功能训练
48340200027有氧训练
49340200030等速肌力训练
50340200038认知功能训练
51340200033口吃训练
52311503008行为观察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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