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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人社监发〔2016〕131号 北京人社局关于印发《京津冀跨地区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协查办法》的通知

#京人社监发〔2016〕131号##E类其他政策#

阅读量:13

  • 发文字号: 京人社监发〔2016〕131号
  • 发文单位: 北京人社局
  • 发文日期: 2016-07-20
  • 类别: 其他
  • 发文地区: 北京市
  • 生效日期: 2016-07-11
  • 业务类型: 监督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北京市各区(含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市各区、县(含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功能区)、河北省各市(含定州市、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京津冀跨地区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协查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京津冀跨地区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协查办法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7月11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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