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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房公积金发〔2018〕20号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取消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作为住房公积金归集和贷款业务办理要件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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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京房公积金发〔2018〕20号
发文单位: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日期:
2018-05-15
类别:
住房公积金
发文地区:
北京市
生效日期:
2018-05-15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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