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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人社函〔2017〕1884号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7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B类【省级】政策#

阅读量:18

  • 发文字号: 粤人社函〔2017〕1884号
  • 发文单位: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
  • 发文日期: 2017-07-10
  • 类别: 基本医疗保险
  • 发文地区: 广东省
  • 生效日期: 2017-07-05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税局: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7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3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执行。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7月5日

附件:粤人社函〔2017〕1884号: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7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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