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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 养老保险##B类【省级】政策#

阅读量:16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文日期: 2016-01-20
  • 类别: 基本养老保险
  • 发文地区: 广东省
  • 生效日期: 2016-01-13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保障)局,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为加强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管理,推进经办管理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和信息化,我们制定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一业务经办规程,对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认真组织本地区经办人员学习《规程》,熟练掌握《规程》的具体要求并认真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二、各地在实施《规程》过程中,可结合本地实际需要,因地制宜具体细化有关内容,努力做到管理标准和服务行为的统一和规范。


附件: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doc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1月13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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