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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国家电力公司所属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B类【省级】政策#

阅读量:13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 发文日期: 2002-03-29
  • 类别: 基本医疗保险
  • 发文地区: 广东省
  • 生效日期: 2002-03-29
  • 业务类型: 地方规定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局、社保局)、国家电力公司驻粤单位:

   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国家电力公司所属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函[2001]20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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