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省直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局: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卫生部关于开展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的意见》(人社部发〔2012〕7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卫生厅
2013年2月16日
附件:
合肥-基本医疗保险
合肥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合集